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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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是省内唯一一所语言类高校。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名列校友会2021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第8位;被评为6星级世界知名、中国顶尖民办大学;校友会2021中国语言类民办大学全国第一。2018年黑龙江外国语学院通过中国教育部本科教学质量合格评估,2019年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入选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高校。2021年被省教育厅评选为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工作示范校高校(重点培育)。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0136人,来自各大洲留学生91人。学校拥有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国际化教师队伍。学校共有专任教师562人,外籍专家教师60余人,全省首批引进的6名A类外国高层次人才1人,具有一年以上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的教师占自有专任教师总数的46%。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占47%,双师双能型教师10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国家二级教授4人,获得省级以上教学名师、全省高校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的教师40余人。目前在读博士总数已达41人,已有1位教师完成了博士论文答辩,预计2—3年内都将陆续毕业。
学校设有英语系、俄语系、东语系、西语系、中文系、艺术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国际商学院和软件学院10个系(院),开设30个本科专业,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意大利语、阿拉伯语、葡萄牙语、翻译、商务英语、朝鲜语、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酒店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电子商务、网络与新媒体、国际商务、小学教育、蒙古语和软件工程。其中英语专业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学科及省级重点专业;日语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商务英语、俄语、财务管理专业为学校重点建设专业;朝鲜语、酒店管理、汉语国际教育、市场营销专业被评为学校特色专业。在2016年黑龙江省本科专业评估试点工作中,我院英语专业在全省29所普通高校中排名第15位,市场营销专业在全省24所普通高校中排名第14位,均列全省民办本科高校之首。2019年度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我校获得三项二等奖的好成绩。
学校与俄罗斯、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意大利、日本、韩国、泰国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余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包括俄罗斯普希金俄语学院、西班牙萨拉曼卡大学、泰国易三仓大学等世界知名院校。同时大力开展交换生项目和海外学习交流实践项目,每年选派学生赴国(境)外进行长、短期的文化交流、留学、实习与就业,并招收外国留学生来校进行学习交流。
学校在黑龙江省小语种外语人才培养上具有丰富的办学资源和品牌优势,在应用型外语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已形成了鲜明特色。根据麦可思公司第三方调查报告显示,本校2016届毕业生对就业指导服务的总体满意度是86%,比全国非“211”本科院校(75%)高出11个百分点;本校2016届毕业生对就业现状的满意度为76%,比全国非“211”本科院校(均为66%)均高10个百分点;2019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学校大力推进国际化开放式的特色战略,国际化合作办学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学校与俄罗斯、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意大利、日本、韩国、泰国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余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包括俄罗斯普希金俄语学院、西班牙萨拉曼卡大学、泰国易三仓大学等世界知名院校。学校大力开展交换生项目和海外学习交流实践项目,每年选派学生赴国(境)外进行长、短期的文化交流、留学、实习与就业,并招收外国留学生来校进行学习交流。学校与海地基斯奎亚大学、泰国暖武里河王中学合作共建孔子课堂,定期选派教师和学生志愿者赴海外孔子课堂开展汉语教学和中华文化推广工作,积极承办孔子课堂来华夏令营活动,组织来华团队成员参加汉语强化培训和文化参观活动,体验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国师生交流互动,增进中外青年之间的友谊与理解。
学校引进国外原版教材、德福国际考试项目等优质教学资源;学校是美国大学预修课程考试(AP)、英国伦敦工商会考试局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考试(LCCI)、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剑桥英语五级证书考试(MSE)、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剑桥英语教学能力证书(TKT)、国际汉语水平考试(HSK)、西班牙语国际评估测试等多个国际考试的考试(培训)中心,为学生在校内获取权威的国际通用的职业证书提供了便利条件。
学校也是一些权威性联盟组织的成员,其中包括世界大学校长联盟、欧洲商学院联盟、中国东北地区•俄罗斯西伯利亚及远东地区大学校长联盟、美国职业教育协会、中俄亚洲大学联盟;是英国剑桥大学国际考试中心、英国伦敦工商会考试局LCCI考试中心、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工会ACCA考试中心。
学校大力开展交换生项目和海外学习交流实践项目,学校是英国伦敦中医孔子学院下设7所孔子课堂的中方合作伙伴,定期选派教师和学生志愿者赴海外孔子课堂开展汉语教学和中华文化推广工作。
学校建有2.6万平方米的实践教学中心,中心有97个校内实训基地,包括同声传译实训室、模拟联合国大厅、外语虚拟情景环幕教学大厅、演播厅、龙外剧场、外语沙龙等;学校还建有近4000平方米的创业园区,为学生自主创业提供条件及引企业进入学校合作。学校在校外共建共享多样化教学实训实践基地近200个。包括西班牙萨拉曼卡大学的西班牙国家语言考试标准制定中心,苏格兰国家语言中心的苏格兰国家教学资源中心,俄罗斯阿尔泰国立大学的俄罗斯最大俄语中心等海内外实训实践基地40余个。
学校在“经世致用、学贯中西”校训和“融、搏、信、和”的校园文化引领下,营造了多元文化交融的校园环境氛围。学校在新生军训期间,结合英语强化训练,学校有上百名学习优秀的学生组成的晨读教练团协助外教带领新生进行千人口语练习,形成具有龙外特色的校园文化及靓丽的校园风景线,被多家媒体报道转载。
学校每年定期举办“中俄大学生文化艺术节”、“中韩大学生文化艺术节”等活动;学校承办了黑龙江省政府举办的“中法文化周”、“中英文化周”、“中意加文化周”;法国等驻华使领馆把我校设为在黑龙江省文化交流活动的主要场所。
学校重视学生服务与学生自我管理,建设了3250平方米的学生服务中心、学生活动中心和学生心理成长指导中心,这些设施满足了学生在龙外的学习与生活需求,使学生课余生活丰富多彩,德智体全面发展。
学校鼓励并全额资助学生赴国(境)内外参加比赛。其中赴俄罗斯参加俄罗斯远东地区高校大学生俄语比赛、赴台湾地区参加亚太流通业模拟经营决策竞赛等国际赛事,共获得百余项国际竞赛奖。近年,龙外学生在各类外语及专业赛事中获得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奖项达2000余项,位居同类院校前列。
根据麦可思公司第三方调查报告显示,学校近三届毕业生对学校总体满意度分别为94%、92%、93%,均高于全国非“211”本科院校平均水平。
学校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各项事业取得可喜的进步,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被授予“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黑龙江省民办高校示范单位”、“全省先进社会组织”等光荣称号;学校是《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111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省中职教师培训基地、省教育厅中小学英语教师培训基地和省侨联慈善基金会乡村英语教师培训基地;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点学校。获得包括央视网、中国新闻网、人民日报海外版、东北网、黑龙江电视台等媒体广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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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英语系、东语系、俄语系、国际商学院、经济管理系、软件学院、西语系、信息工程系、艺术系、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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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西班牙语 德语 法语 日语 俄语 国际经济与贸易 市场营销 财务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字媒体技术 视觉传达设计 英语 商务英语 电子商务 环境设计 动画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网络与新媒体 国际商务 汉语国际教育 翻译 阿拉伯语 意大利语 俄语(精英班) 汉语言文学 软件工程 小学教育 葡萄牙语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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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着力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科学选拔人才,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黑龙江外国语学院,院校代码13296。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三条:对完成规定学制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黑龙江外国语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
第四条:学校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利民开发区师大南路1号。邮政编码150025。
第五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确定招生规模,审核招生计划,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决定学校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有关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工作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贯彻落实主管部门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章程;(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5)组织实施学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6)对录取的新生信息进行复查;(7)完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招生相关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校招生计划是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社会需要和生源情况,按照当年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订,并按照教育部或省教育厅要求提交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学校无预留计划。
第十条: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学校在生源所在地区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和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培养相关具体要求的作退档处理。对于同等分数、相同志愿的考生,按照生源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没有规定的地区,物理/理工类依次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为顺序按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历史/文史类依次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为顺序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二条:对符合国家照顾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
第十三条:分专业录取时,无分数级差。
第十四条:所有专业考生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依据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100%)+专业课成绩(100%);
第十六条: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时,经黑龙江省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同意,学校将向有关省(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省招生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八条: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规定,对考生的身体条件不做特殊要求。
第四章 学费标准
第十九条:学校学费、住宿费按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具体费用以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或在学校官网查询。
第二十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经学校批准之日执行。本章程解释权归属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三条:学校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情况见学校招生网站及招生简章。
招生信息网:https://zs.hiu.edu.cn/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利民开发区师大南路1号
邮政编码:150025
招生咨询电话:0451—88121000、88121111
纪委监督电话:0451-85964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