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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原航天工业部所属的贵州航天职工大学(1984年组建)和原国家劳动部所属的贵州航天高级技工学校(1976年组建)。2000年5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是省内第一批两所高职院校之一。举办单位是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事业单位法人由中央编办管理,教学业务由贵州省教育厅主管,日常管理归属贵州航天管理局(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六一基地)。
学院地处历史文化名城——遵义市。在地方政府和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六一基地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历经三十七年的建设与发展,已发展为延安路校区(院本部)、419校区(理实一体)和洪江校区(中职和高技),三个校区分属遵义市城区的红花岗区、新蒲新区、汇川区三个行政区域。全日制在校学生8000余人,其中高职类学生5000多人;在岗教职员工近360人,其中专任教师200人,副高以上职称近50余人。延安路校区、419校区和洪江校区三个校区,占地500余亩,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8000多万元,各类馆藏纸质图书30多万册,并配有先进的电子阅览室。学院拥有65个实验实训室,其中由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也是贵州省唯一的、由国务院扶贫办授牌的国家级“扶贫培训示范基地”有“数控技术实训基地”和“电工电子技术实训基地”,“十一五”期间承接省、市、区各类涉农培训30000多人。并依托航天企业,建设了近百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
学院以工科为主,突出机械、电子类重点专业,发展计算机、管理、艺术类优势专业,形成门类齐全、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现有机械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电子工程系、计算机科学系、经济管理系、基础科学系等10个教学和研究机构,33个专业。其中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被贵州省授予“贵州省高职高专教育示范专业”。2011年新申报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模具设计与制造和应用电子技术。学院依托航天优势资源,传承航天优秀文化,办学理念清晰,定位明确,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学院已列为劳动部、信产部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机电项目)、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示范基地、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考点、贵州省制造业信息化培训基地、贵州航天高级技工培训中心、贵州航天安全技术培训中心、遵义市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基地、汇川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红花岗区再就业培训基地。每年对内对外培训鉴定1万多人次,被中华总工会授予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
围绕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学院以专业建设为核心,加强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教学内容改革和课程体系建设。近三年来,公开发表教育教改论文45篇,主编参编教材30本。目前,有2门课程被评为“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通过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学院获得了一系列殊荣:荣获贵州省国防系统“2010-2011年度‘五好’基层党组织”、“贵州省高校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全省高职高专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优秀单位”、“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院全面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以优良的教学质量,铸就航天学子的金色品牌。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大力推行产学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积极搭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平台, 与航天科工集团061基地、贵航集团011基地、以及长三角、珠三角的多家大中型上市公司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为学生实训实习、顶岗实习和就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高职类毕业生就业率连续9年保持在92%以上高位,中职毕业历年就业率超过98%,累计培养各学历层次、工经管类专业和技术工人48000多毕业生,为祖国的国防事业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目前,学院全体教职工努力发扬“航天三大精神”,以建设贵州省示范性高职学院为目标,充分发挥“行业办学,校企同源”的优势,与航天企业深度融合,全面加强学院内涵建设,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把学院建设成为行业办学校企合作的典范、工学结合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典范和在贵州省乃至西部地区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的特色高职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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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机械工程系、计算机科学系、电子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基础科学系、建筑工程管理系、汽车工程系、社会科学教学部、培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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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涉外旅游、酒店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物业管理、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飞行器制造工艺、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整形技术、茶艺、商务英语、旅游英语、文秘、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飞行器电子装配技术、通信技术、社区管理与服务、广告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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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奖学金的发放对象为:品学兼优的特别优秀学生奖励金额8000元/人 。
2、励志奖学金的发放对象为:品学兼优且家庭贫困的学生,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
3、助学金的发放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额3000元/人。
4、另外学院设立了勤工助学基金,特殊困难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并积极开辟校外勤工助学机会,让学生在接触社会实践中发挥自己特长,也为今后就业增添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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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等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职(专科)层次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航空南路
学校简介:学校是由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校位于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区,占地近300亩。学校紧紧围绕贵州省经济和产业发展的需要,把专业建设定位为装备制造类、机电类、汽车类、计算机类、消防工程类、航空服务类、酒店餐饮管理类、表演艺术类等,并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在黔企业及省内外数十家大型企业合作建立了校外实训基地,就业优势明显。学校教职员工400余人,拥有中高级职称教师85%以上,“双师型”专业教师80%以上。学校设有国家第三职业技能鉴定所、贵州省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和贵州省首家质量学校,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由书记、校长、纪委书记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考试录取组,负责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制定,讨论和决定招生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监督机构:学校成立由纪审处负责人牵头的监督工作组,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2021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第七条 招生面向具有2021年贵州省普通高考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八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贵州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工作规定。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在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条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按省招生考试院规定,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调剂实行按志愿和成绩排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填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校其他专业排位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1.艺术类考生按各省(市区)规定录取,文理兼收,我校认同各省(市区)组织的艺术类考试成绩。
2.以下专业对接企业用工一般性要求,企业用工对身高、视力等条件要求如下: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年龄在18-2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体型均匀,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着夏装)暴露部分无明显瘢痕、胎记、皮疹、体斑以及色素异常,无纹身;女生身高160厘米-172厘米,男生身高170厘米-185厘米,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5。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年龄在18-2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体型均匀,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着夏装)暴露部分无明显瘢痕、胎记、皮疹、体斑以及色素异常,无纹身;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口齿伶俐,中英文发音准确;矫正视力不低于1.0。
【空中乘务】:年龄在18-2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体型均匀,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着夏装)暴露部分无明显瘢痕、胎记、皮疹、体斑以及色素异常,无纹身;女生身高163厘米-172厘米,男生身高173厘米-185厘米,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5。
【旅游管理】:年龄在18-20周岁之间,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着夏装)暴露部分无明显瘢痕、胎记、皮疹、体斑以及色素异常,无纹身;男生身高165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口齿伶俐,发音准确;矫正视力不低于1.0。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经三个月复查期满,方可取得正式学籍,进入教育部高职高专电子注册网。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四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表演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为7000元/年/生,其它专业学费为3500元/年/生。
第十五条 奖学金政策
(一)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选,额度为8000元/年/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额度为5000元/年/生。
第十六条 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一)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平均额度为3000元/年/生左右。
(二)精准扶贫:在我校就读全日制高职的贵州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除享受国家助学金外,还可根据情况享受免(补助)学费3500元/年/生及其它免补政策。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申请一次性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四)学校还可以通过奖、助、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家庭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学生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颁发国家承认的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章 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gzhkzy.cn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航空南路
邮编:550009
联系电话:0851-88307113/88307115/88307116
联系人:钟老师、郭老师、李老师
学校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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