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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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2019年6月10日,教育部批准在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的基础上设置安徽艺术学院。11月2日,省政府下发《关于设置安徽艺术学院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政秘〔2019〕193号)。12月28日,安徽艺术学院正式挂牌。
安徽艺术学院是本科层次普通高校,定位于应用型高等学校,主要培养适应区域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艺术类人才。
学院位于合肥市新站区高教基地,按远期全日制在校生3000人的规模进行规划建设,占地580亩,总投资约15亿元。学院的校园规划及建筑由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体现徽派元素和建筑风格,拥有与艺术高等教育相适应的一流设施设备,以及剧院、音乐厅、美术馆、大师工作室以及戏剧戏曲、舞蹈、音乐、美术设计、播音主持专业教学楼等教学场馆。一期工程首批项目开工建设20.87万平方米,一些教学场馆及功能设施达到国内一流。目前,一期工程首批项目建设基本完成,2017年以来已根据办学需要陆续投入使用。
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054万元,纸质图书244785册,建有现代化业务管理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共享安徽高校数字图书馆和安徽大学电子图书等数据库资源。拥有良好的教学实践基地,校内实验实训室67个。通过从全省高校选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好人才引进,学校初步建立了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发展趋势良好的专任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84名,其中正高18名,副高以上职称人员64名。在专任教师队伍中,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6人,二级教授2人,省级教学名师10人,省级教坛新秀8人。在一线演艺、传媒企事业单位聘请了多名省内外知名的艺术家担任兼职教授。
学院从2014年起依托安徽大学开始招生。2016届首届毕业专升本学生初次就业率达100%。近五年平均就业率95.25%,毕业生受到社会欢迎和用人单位的好评。现有在籍学生数3372人。
学院以艺术学学科为主干,构建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等学科专业群。2019年,安徽艺术学院单独招生,现已开设艺术学门类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钢琴演奏、器乐演奏方向)、舞蹈表演(中国舞、国际标准舞方向)、表演(黄梅戏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绘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7个专业及文学门类的新闻学专业。2021年将新增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中国画、环境设计五个艺术类专业。
2014年以来,获得省级质量工程项目184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1项;省级科研项目137项,音乐与舞蹈学获批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平台,安徽音乐文化研究与传承中心获批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原创歌剧《包青天》获批省文化强省重点文艺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1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6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74篇,出版专著教材36部。
学院与安徽演艺集团、安徽广播电视台、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安徽省书画院、安徽省艺术馆、岳西县政府、肥东县委宣传部等企事业单位、文化传媒机构、地方政府开展校企合作、校政合作,资源共享、协同育人。
学院着力培养“高素质、强能力、精才艺、善应用”的高级艺术专门人才,重点培养一线演艺、传媒人才及适应新兴文化产业急需的专门人才,为安徽文化强省建设服务,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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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音乐学院、舞蹈学院、戏剧学院、传媒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公共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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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音乐表演(器乐表演方向)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方向) 舞蹈表演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视觉传达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与科技 新闻学 网络与新媒体 戏剧影视文学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书法学
学校实行国家奖助学金制度,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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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5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安徽艺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艺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1600号
五、录取原则、规则及要求:
(一)总原则:依照教育部和生源省份最新颁发的当年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二)录取规则
1.安徽省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须达到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实行综合分录取方式(音乐表演(器乐方向)除外)。其中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按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招生。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课省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须达到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按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中的器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具体招生器乐种类及计划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考生考试器乐种类须与我校招生器乐种类相一致)。若成绩相同时,综合分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2.安徽省以外省份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所有安徽省以外招生的省份均承认相应省份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
河南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文化课、专业课双上线,按综合分录取,综合分投档成绩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高考文化课(含政策加分)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其他省份招生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按相应省份政策执行。
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3.普通类专业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
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三)其它要求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六、颁发证书:学校名称为安徽艺术学院,学历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住宿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按照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标准执行,住宿费按照教计〔2006〕15号标准执行。
八、奖助政策: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形成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为主导,以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为辅助的国家和校内资助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通过“奖、贷、勤、助、减(免)”等多种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4400400、64400348
学校网址:http://www.ahua.edu.cn
十、其他须知:
本章程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如与生源地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相冲突,以生源地省的规定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