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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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山东外事职业大学是一所文、经、工、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国际化特色鲜明的全日制本科高等职业学校。其前身是创建于1999年的中外合作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2004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改建为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19年5月更名为山东外事职业大学。
目前,学校设威海和济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601.2亩,校舍建筑面积30.5万平米。设有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管理学院、工程学院、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7个学院,开设44个本、专科专业,在校生11679人,形成了以全日制本专科教育为主,文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学校注重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现有固定资产总值10.09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452万元。设有同声传译、国际商务、旅游管理、电子商务与技术研发中心等4个实践教学中心,91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同声传译实践教学中心可同时进行7种语言的同声传译,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笔译室配有国际先进的翻译服务软件系统,支持64种语言的双向互译。京东集团、山东网商集团等多家企业在校建有实验实训室,进行校企研发合作。同时建有97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实践教学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学校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现有专任教师566人,专任教师队伍中有教授、副教授和其他高级职称的219人,具有双师型资格的教师287人,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361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教育部专业教指委委员3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全国和省级优秀教师5人。还有一批相对稳定的外籍教师驻校任教。企业兼职教师130人。
学校利用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和社会服务。设立了外语培训中心、译林翻译公司,为社会提供多语种、多层次外语培训和翻译工作。近年来,校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宽,已有147家企业与学校签订了合作协议。京东集团、山东网商集团等知名企业均在学校建有校内实训中心。其中,京东校园实训中心因电子商务BPO业务成绩突出,被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装备专业委员会授予“全国职业学校电子商务互联网+双创实训基地”荣誉称号,学校也被京东集团确立为“京东战略合作伙伴”。作为山东省外包培训机构、中国服务外包校企联盟高校理事单位,学校与合作单位积极开展电子商务、软件与信息服务等专业技术培训,每年培训量达到1200人左右。在第二届“中国服务外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教育机构评选”中,学校获得“最具成长力奖”荣誉称号。
学校大力开展国际交流与对外合作,积极为学生提供留学深造、短期交流、实习和就业平台,目前已与海外50余所大学建立了良好的校际合作关系,国际化办学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
学校不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各种学术、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学生在国家和省级各类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包括 “全国高职高专英语写作大赛一等奖”和“中央电视台‘CCTV’希望之星英语大赛山东赛区一等奖”等在内的国家级和省级奖励256项。近五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保持在96%以上。由于管理规范,办学成绩突出,学校先后获得“全国诚信示范院校”“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校长孙承武教授荣获国家“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校长奖”。
学校的发展愿景是:到2049年(建校50周年),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职业大学;到本世纪末(建校100周年),学校发展成为国际知名、特色显著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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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外国语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国际商学院、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智慧城市学院、医护学院、传媒学院、艺术学院、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武术学院、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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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中文国际教育 应用英语 应用日语 应用法语 应用韩语 应用外语(德语) 外事实务 数字媒体艺术 软件工程技术 计算机应用工程 大数据工程技术 虚拟现实技术 人工智能工程技术 国际经济与贸易 电子商务 建筑装饰工程 工程造价 金融管理 大数据与会计 市场营销 现代物流管理 音乐表演(声乐) 舞蹈表演与编导(中国舞) 物联网应用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法律事务 空中乘务 工程造价 动漫制作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 软件技术 数字媒体技术 云计算技术应用 旅游管理 电子商务 市场营销 工商企业管理 应用韩语 商务英语 应用德语 应用俄语 应用法语 商务日语 建筑室内设计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国际金融 护理 体育艺术表演 智能机电技术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大数据与会计 国际经济与贸易 现代物流管理 书画艺术 视觉传达设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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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山东外事职业大学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校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事职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外事职业大学。学院代码:13874
第五条 学院地址:威海市乳山银滩AAAA级旅游度假区长江路788号
第六条 学校类型:民办本科层次职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山东外事职业大学成立以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山东外事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外事职业大学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中共山东外事职业大学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2021年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学校2021年在各省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监督体制,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考试院有关规定,按照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二、我校同意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三、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考试院有关规定比例投档。山东省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和志愿,按照专业招生计划的1:1投档审核录取。其他各省份根据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进档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不符合录取条件,或专业志愿确实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四、 艺术类本科专业按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确定录取原则,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招生考试院划定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投档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出现专业成绩同分考生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艺术类专科专业按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确定录取原则,在我省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线上,按照综合分数录取。
六、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转专业事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及学校具体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山东外事职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学历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外事职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外事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179 0101 0531-58097988
学校网址:www.sdws.edu.cn
E-mail:sdws_zsb@163.com
通信地址:威海校区:乳山银滩AAAA级旅游度假区长江路788号
济南校区:济南市历山北路2号
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edu.gov.cn 或教育部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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