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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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1、学院基本情况: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位于“颛顼故里,阳光花城康养圣地”的攀枝花市米易县。经省政府批准,省教育厅于2018年1月将攀西职业学院列入《四川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三五规划》的非营利性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校园占地707亩,现有校舍5.55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4.73万平方米,建校舍3万平方米。运动场地13000平方米,有40个实验实训室、13个校外实训基地,近2万平方米的现代农业生产基地。纸质图书8.2万册,电子图书10万册,共计21类,适用于初期设置的7个专业。校园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攀西学院以“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注重内涵建设,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教融合、工学交替的“双元制”发展道路,为实施攀西资源创新开发、乡村振兴战略培养高素质职业技能型人才”为办学指导思想。以“育人为本,求实创新”办学宗旨。以校训“立德树人、传智铸能”;校风“厚德、砺技、务实、创新”为核心的攀西学院精神。学院围绕创建攀西名校的奋斗目标,建立了“以院系为管理重心,以教师为办学主体,以学生为育人中心”的管理运行新机制,确立了“校企一体、工学交替、德能并修、知行合一”的现代大学办学模式。攀西学院坚持开放办学,不断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学院已与马来西亚思特雅大学;日本京都信息大学院大学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生联合培养体系。
学院聘请了四川农业大学管理学院院长陈文宽、土木工程学院院长朱占元、食品学院副院长蒲彪为专业顾问和客座教授。学院现有专任教师92人,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达到26%以上;中级职称教师的比例达到50%;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30%以上;聘请企业技术专家担任兼职教师,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71%以上。能满足理论教学和技能培养的实际需要。与国内外多家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单位签订了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协议,形成“产教融合、校企一体”的合作办学机制。
攀西职业学院坚持开放办学,不断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为了提升学院学生的学历层次,坚定不移地执行省教育厅“专升本、硕”的政策。为在校学生创造国内外优质大学2+2、3+2的升本、升硕的深造途径。同时学院结合自身的发展需求,不断寻求广泛的国际合作,搭建高等教育交流平台,引进先进的职业技术教育理念,打造精品职业高校。
2、攀西职业技术学院纳入十三五规划后的建设情况
(1)、自省教育厅2018年1月8日批准攀西职业技术学院纳入四川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三五”规划,教育部备案后,我们开展了全面的建设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米易县政府决定以划拨方式增拨土地263亩,加上公司存量土地444亩,学校建设用地达到707亩;批准华森公司90亩存量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用于修建教职工宿舍;批准划拨土地62亩,用于华森职业学校迁建。
二是适度调整专业设置。根据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发展的新要求,将学院专业设置为6大类30个专业,重点面向现代农业、新能源技术、智能技术和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首批设置现代农业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监测专业、村镇建设与管理专业、环境艺术设计、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中医养生保健、学前教育7个专业。
三是制定了首届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中实践教学课时占教学计划总课时40%左右。每个专业建有基础技能训练、模拟操作的实验、实训实习等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为每个专业建立了校外实训基地。
四是制定了学院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按照高等教育和大学管理的基本要求,确立了理事会、党委会、院务会议事规则,制定了理事会章程、学院章程、内部机构设置与职能、党政工作等五类管理制度。
五是组建了满足开办要求的师资队伍。现已聘用本科以上专任教师89名,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7名,高级技师7名。
六是加强办学基本条件建设。校园占地面积达到707亩,对校园校舍进行了重新规划设计,根据总体规划对老区进行改造,新建实验大楼5666平方米,学生宿舍、食堂23500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达到46900平方米。购置图书18万册,其中纸质图书8万册,电子图书10万册;教学、实训、科研设备达到1236万元;
七是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公司在三年内筹措建设资金5.65亿元,公司决定三年内,从企业经营收入中划拨3000万元用于日常办学经费,建设资金和办学经费有可靠保障。
(2)2019年1月10日至11日,四川省教育厅高评委专家组到华森公司,对学院用地规划、师资队伍、校舍、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等筹建情况进行现场验收。2019年2月17日,四川省高校设置评审委员会在成都召开五届六次评审会,对攀西职业学院正式设置进行评审并投票表决,公示。2019年3月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函〔2019〕39号文批准,正式设置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并按程序报教育部备案。
3、学院的建设发展目标:
发展目标: 到202年,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4000人,“十四五”末达到8000人,坚持校企一体、产教融合、工学结合,形成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社会服务并举的办学格局,把学院办成专业特色鲜明、产业街接紧密、管理规范、质量优良,在省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等职业学院,成为四川省重要的现代农业、乡村振兴、资源创新开发和康养服务的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
4、学院的的办学特色:
(1)高----立足攀西,创新发展,整合高校教育资源,通过校校合作,品牌引领、师资注入等方式,将攀西职业学院打造成一所立足川西南、辐射滇西北的高职院校。
(2)新----坚持“育人为本、求是创新”的办学理念,“遵循“新模式、新教育、新学校”的办学定位,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把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和工匠精神作为学院的根本任务;
(3)特---打造“校企一体、工学交替、德能并修、知行合一”的办学特色。
(4)准--把学院办成特色鲜明、管理规范、质量优良、产业衔接紧密的高等职业学院,成为四川省重要的现代农业、新型能源和康养服务等产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基地
办学团队及专业特色
1、张家华:中共党员,大学。米易华森糖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理事会理事长。
2、攀西职业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刘国钦:中共党员,教授,四川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西华大学硕士生导师。攀枝花学院原党委书记、院长,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四川文化产业学院原院长。
刘国钦同志一直从事《物理学》、《电磁场理论》 的教学和钒钛材料、石墨材料的研究工作。主持国家、省、市级科研课题25项,出版学术专著5部,获国家发明专利3项。国内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5篇。国外著名检索工具SCI收录2篇、获四川省政府教改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省政府社会科学二等奖1项,攀枝花市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实验室成果奖1项;转让科技成果2项。主编的《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理论与实践》获省政府教改一等奖。
刘国钦同志从事高校工作38年,主导了攀枝花学院、四川文化产业学院的建设和发展,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丰富大学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管理能力。
3、师资队伍情况介绍
师资队伍满足教学要求:现有专任教师92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23人、硕士以上20人,聘请兼职教师24名,配备高级技师、技师22名,师资队伍能够满足理论教学和技能培养的实际需要。到2022年,全校专任教师总数达到230人,师生比达到1:18。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60人左右,达到26%以上;中级职称教师的比例达到50%;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30%以上;聘请企业技术专家担任兼职教师,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71%以上。
4、专业带头人绍
(1)现代农业技术专业带头人:彭善新,大学本科,专业技术职务 研究员。攀枝花市农林科学研究院从事蔬菜研究和科技管理工作,任研究员,兼任园艺研究所临时负责人、园艺研究所所长、科技管理科科长等职。
(2)农产品加工与质量监测专业带头人:李玉德,中共党员1984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国家高级考评员、四川省安全培训专家库成员、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库成员,技能鉴定站站长;米易华森糖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3)村镇建设与管理专业带头人:黄双华,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攀枝花学院土木系教授。先后任攀枝花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党委常委、党委副书记、院长。攀枝花市突出贡献专家、四川省突出贡献优秀专家,攀枝花市委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四川省房屋安全鉴定专家、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专家、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成都理工大学、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4)环境艺术与设计专业带头人:吴汉怀,毕业于西南大学美术系,教授,主要从事大学艺术设计专业教学。管理工作,主要研究油画创作及公共艺术设计。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四川省美术家协会油西艺委会委员。攀校花美术家协会主席,攀校花市突出贡献专家。攀校花市城市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
(5)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带头人:胡幼平,毕业于成都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针灸临床教研室主任,中国针灸学会监床分会理事,四川省针灸学会理事,主要从事工作与|针灸临床效应及针灸临床教学。承担或主研国家、省级课题10多项;公开发表论文30多篇;先后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省中医药科技进步奖;省圾精品课程《刺法灸法学》负责人,省级精品课程《针灸学》主讲教师,
(6)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专业带头人
张彦博 :本科, 性别 专业技术职务 教授,工程师。主要从事本科机械课程教学与机械方向科学研究机械厂设备管理工作。原攀校花学院,校党委副书记
(7)学前教育专业带头人:邹吉辉,本科,专业技术职务,教授,主要从事本科院校二级学院负责人兼学期教学工作;高等教育学、档案学基础理论教学,原四川省攀枝花学院中文系副主任、档案馆馆长。人文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校志办主任。
5、专业教学条件、实习实训条件、校企合作专业共建
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920万元,建有40个实验实训室,近2万平方米的现代农业生产基地,与攀枝花学院、攀枝花市农林科学研究院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与米易县禾丰农资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科研、企业单位签订了校外实训基地协议,形成产教融合、校企一体的合作办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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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基本信息
1.学院名称: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
2.学院英文译名为:Pan Zhi Hua PanXi Vocational College
3.学院国标代码:14672
4.在川招生代码:5794
5.学院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攀莲镇铁建路88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非营利性民办高职院校,主管单位为四川省教育厅。学院是一所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具有独立颁发普通大学专科毕业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学生修完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教学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符合《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且达到毕业条件的,学院颁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监督。校内纪检监督电话:0812-8110699。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院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
第八条 学院在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作为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院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专科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第九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考生和学院合法权益,并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规与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负责将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 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由招生就业处编制方案,提交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学院党委会审定后,报呈四川省教育厅主管职能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学院的招生计划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在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pzhpxzyxy.com/)和招生就业网(http://www.pzhpxzyxy.com/zsw/)中发布。
第十二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三条 各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拟如下:
(一)普高考生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费 (元/年)
科类名称
计划类别
招考类型
计划人数
1
410103
现代农业技术
11000
文、史
普通类
秋季统考
30
2
410103
现代农业技术
11000
理工
普通类
秋季统考
40
3
410114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11000
理工
普通类
秋季统考
70
4
440203
村镇建设与管理
10000
文、史
普通类
秋季统考
40
5
440203
村镇建设与管理
10000
理工
普通类
秋季统考
40
6
550106
环境艺术设计
12000
文、史
普通类
秋季统考
30
7
550106
环境艺术设计
12000
理工
普通类
秋季统考
40
8
550103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12000
文、史
普通类
秋季统考
30
9
550103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12000
理工
普通类
秋季统考
40
10
500405
空中乘务
10000
文、史
普通类
秋季统考
60
11
500405
空中乘务
10000
理工
普通类
秋季统考
40
12
460202
机电设备技术
7800
理工
普通类
秋季统考
70
13
5002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7800
理工
普通类
秋季统考
70
14
520802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7600
文、史
普通类
秋季统考
50
15
520802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7600
理工
普通类
秋季统考
40
16
590206
行政管理
7600
文、史
普通类
秋季统考
60
17
590206
行政管理
7600
理工
普通类
秋季统考
40
18
520417
中医养生保健
7800
文、史
普通类
秋季统考
30
19
520417
中医养生保健
7800
理工
普通类
秋季统考
35
(二)中职学校考生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费 (元/年)
计划类别
招考类型
计划人数
1
410103
现代农业技术
11000
中职类
秋季统考
80
2
410114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11000
中职类
秋季统考
80
3
440203
村镇建设与管理
10000
中职类
秋季统考
70
4
550106
环境艺术设计
12000
中职类
秋季统考
60
5
550103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12000
中职类
秋季统考
50
6
500405
空中乘务
10000
中职类
秋季统考
50
7
460202
机电设备技术
7800
中职类
秋季统考
60
8
5002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7800
中职类
秋季统考
60
9
520802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7600
中职类
秋季统考
50
10
590206
行政管理
7600
中职类
秋季统考
50
11
520417
中医养生保健
7800
中职类
秋季统考
35
备注:1.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2.收费标准按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执行。
(三)住宿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学生收费标准的批复》(川发改价格函〔2019〕856号)批复意见实施,住宿费1200元/人·年。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依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并在省(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国家和学院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五条 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根据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及我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十六条 学院严格执行我省制定的“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预录的主要依据。投档时,学院认可教育部和我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和降分投档政策。
第十七条 学院所有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招生比例,学院对报考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对于进档考生,学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据投档成绩(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相关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但调配志愿的优先级别低于非调配志愿,直到录取满额;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又无法满足其它专业录取条件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各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入学后学校各专业只开设公共英语课程。
第二十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身体健康状况与录取资格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奖、贷、勤、助学措施
第二十一条 奖、贷、勤、助学措施。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基层就业学生学费补助等奖助学金,以多种形式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予以资助。学生在校期间,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
1.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新生报到注册“绿色通道”制度,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先入学,随后办理注册等相关手续;
2.根据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的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3.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途径缓解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
5.在校大学生入伍服兵役,学校予以保留学籍,按国家规定享受学费补贴、贷款代偿、学费资助等政策。
第二十二条 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及时公布录取结果,且对已录取考生提供可追踪查询录取通知书投递状态的EMS号。
第二十三条 凡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按学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学院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与上级相关部门或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所规定的条款有冲突时,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招生录取信息查询或咨询途径:
联系部门: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 址:四川省米易县攀莲镇铁建路88号
邮政编码:617200
咨询电话:0812-8192288
15228598177(赵老师)15808113242(王老师)
13684270877(赵老师)13982362428(王老师)
15281206136(李老师)
纪检监督电话:0812-8110699(周老师)
咨 询QQ:3032462426、792139990、254089560、1648992713
学院官方查询网站:http://www.pzhpxzyxy.com/
学院招生就业网:http://www.pzhpxzyxy.com/z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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