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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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西安汽车职业大学创办于1987年,2004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元月份通过了教育部专家组升本考核验收,同年6月经教育部确认升格为本科院校。2019年6月,经教育厅测评验收报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安汽车职业大学,成为全国首批本科职业教育试点高校。建校以来,学校秉承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养一流汽车人才为办学理念,走“强化内涵建设,凸显学校办学特色”之路,以创建中国汽车教育特色名校为目标,开展汽车交通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工作,为国家输送了汽车制造、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贸易营销、机械制造、电子工程、道路桥梁等方面的人才12万余人。
学校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学校临潼校区占地800亩,现有校舍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
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27508.9平方米,馆内共设有阅览席位2500个,设有综合服务台、咖啡厅、自习室、电子阅览室、期刊阅览室、开放式阅读区、综合阅读书库等。图书馆馆藏涵盖经、管、文、理、工、艺术等多种学科,现有纸质图书61万册,中文报刊资料800余种;拥有超星读秀等中外文电子图书210万册,以及多种电子期刊数据库、读秀学术搜索平台、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等,形成了学科覆盖齐全,多种载体形态并存的文献信息资源保障体系,全方位地支撑了学校教学科研事业。
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55个,总面积为5.64万平方米;校外实习基地37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13亿元。学校的实验实训条件为学生自身实践能力和科研试验能力的提高提供了有利条件。
学校有较强的师资力量。现有教职工502人,专任教师386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30 人(其中教授27人),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137人,研究生学历教师14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教育部高职高专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陕西省汽车行业协会会长1人、陕西省汽车工业协会副会长1人、陕西省汽车工程学会副理事长1人、担任其它行业省级以上学会副理事长等职务的6人。
学校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学校在校生近万人,设有汽车工程系、电子工程系、交通工程系等6系2部32个专业。学校构建了以汽车技术应用与开发为龙头的汽车类专业群,以机械制造为龙头的机械制造类专业群,以汽车电子技术为龙头的电子类专业群,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为龙头的城市轨道运输类专业群,以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为龙头的土建类专业群,及以营销管理为龙头的管理类专业群。逐步形成了以工为主,工、管、经、文多学科协调发展,结构合理、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拥有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5个省级重点专业,省级一流培育专业1个,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凸显了汽车类专业群建设的优势。
近年来,学校先后承担省级教改项目 5 项,院级教改与科研项目 50 余项;获得专利76项,完成咨询报告65个;发表论文426篇,其中SCI、EI、CSCD、核心期刊论文77篇。目前,学校获得省级教学改革项目5项,其中省级重点项目2项。特别是汽车类、电子信息类、轨道交通类、道路运输类专业教学团队,他们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承担行业、企业技能竞赛16场次,参赛人数800余人;为企业培训技术人员44期,1400余人;承担行业年会6次。
学校重视学生创新实践教育。近年来,学生在各种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国家级奖7项、省级奖50余项。2012年,在有清华大学、同济大学等院校参加的全国大学生方程式大赛上,我校神鹿车队闯入前十;2015年在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举办的巴哈大赛上,夺得全国第四、高职第一的佳绩;2015、2016年连续两次夺得西南房车精英赛冠军;毕业生王瑾雷荣获2016捷豹路虎全球精英技师大赛中国区冠军;2017年获得了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陕西赛区一等奖一项,数学建模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五项;捷豹路虎(中国)精英学徒大赛一等奖一项;2018年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技能大赛获得省级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陕西省第一届大学生工程制图及3D建模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2项。获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机器人比赛Robotac全国三等奖1项。
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8%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综合素质满意率达95%以上。在陕西大型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中,我校大量学生成为企业骨干。如比亚迪汽车、吉利汽车、陕汽、广汇汽车、新丰泰汽车、榆林恒丰等销售集团公司的技术骨干和中层管理干部队伍中,我校毕业生均占到40%以上。
学校有鲜明的育人特色。30年来,学校充分发挥与汽车行业的天然联系,与陕汽重卡集团、比亚迪汽车集团、吉利汽车集团、保时捷、捷豹路虎等知名企业签订了合作育人协议。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地建立37个校外实训基地。
与1580余家4S店成为合作单位。坚持产教融合,工学结合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形成了“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办学特色。
学校建成的中国大学生汽车教育体验基地,是全国校园内独一无二的国际F3赛道。赛道占地332亩。可用于国际比赛、教学、科研、大学生体验。还可进行汽车性能检测,也能够承办国际、国内大学生方程式比赛等。
建校以来,学校先后获得了“陕西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陕西省社会力量办学十佳单位”、“中国十大专业特色民办院校”、“全国就业十佳民办院校”、“中国汽车科技示范民办院校”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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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汽车工程系、电子工程系、城市轨道与铁道工程系、交通工程系、机械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交通技术系、附属中专系、汽车改装技术(赛车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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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计算机应用工程 现代物流管理 汽车工程技术 汽车服务工程设计 新能源汽车工程技术 智能制造工程技术 物联网工程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网络与新媒体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市场营销 人工智能工程技术 大数据工程技术 数字媒体技术 工业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技术 道路与桥梁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智能运营 集成电路工程技术 智能网联汽车工程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新能源汽车技术 机电一体化技术 电梯工程技术 工业机器人技术 汽车电子技术 汽车智能技术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无人机应用技术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人力资源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广告艺术设计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现代物流管理 数字媒体技术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云计算技术应用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道路运输管理 大数据与会计 导航与位置服务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机械制作及自动化 汽车造型与改装技术 跨境电子商务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室内艺术设计 中外=文 氢能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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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西安汽车职业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招生,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汽车职业大学
国标代码: 13738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本科高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汽车职业大学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西安汽车职业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本科高校。
第五条 办学地点:
临潼校区: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秦王一路1号
邮编:7106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对招生工作决策程序、决策执行情况和组织管理及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等。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依托招生办公室开展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2021年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调档比例执行所在省(市、区)规定。
第十一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十二条 对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所有专业均不设志愿、专业级差;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在考生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分录取。若部分省份对艺术类专业规定了专业成绩认定办法、录取原则等,按照其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录取无男女比例要求,不限制应试语种,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第十五条 学校在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六章 入学资格审查
第十六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学校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具体违规情况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西安汽车职业大学学生管理细则》《西安汽车职业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九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西安汽车职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教育厅抄送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一条 凡符合国家及学校奖、助学金申请条件的考生,入学后均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过审核后,可获得相关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2800元/年(一般贫困)、3800元/年(特困);
学院奖学金:一等奖15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5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发放一定报酬。
第二十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生效。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9-62520000 400-029-1987
学校微信公众账号:qiche029 QQ:800006772
招生信息网址:http://zhaosheng.xvua.edu.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及生源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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