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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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云南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60年,是全国第二批成立的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198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2013年、2015年中医学、中药学专业先后通过教育部认证,2016年成为云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2018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更名为云南中医药大学,成为国家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学校秉承“崇德和合,博学敦行”的校训精神,已发展成为以中医药为主体、民族医药为特色,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研究生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对外教育呈现良好态势,医、理、工、管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中医药院校。
截至2019年04月,学校有全日制学生11342人。其中,本科生9951人,硕士研究生1159人,学历教育留学生232人。有11个二级学院、1个公共课教学部。有17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4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中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一级学科(涵盖2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个专业硕士学位点。有27个本科专业,其中,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云南八大重点产业引领品牌专业,200余项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有实践教学基地140余个,其中,直属附属医院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4所。现有纸本藏书980596册,纸质期刊384种,馆藏线装古籍图书1.8万册,电子资源总量61.78TB,拥有中外文数据库51个,电子图书323万册(镜像42万册,远程使用103万册),是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
校本部有教职工741人,学历、学缘、职称结构合理。有博士研究生导师1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人,首届全国名中医1人,国家卫计委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全国中医药高校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8人;云南省千人计划云岭青年人才1人;云南省万人计划云岭学者1人、名医专项10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1人、文化名家1人、青年拔尖人才9人;云南省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2人、教学名师9人;云南省国医名师4人、名中医36人、荣誉名中医33人;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2人、后备人才5人;技术创新人才2人,培养对象2人;首批云南省中医药领军人才3人、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及培养对象2人。聘请420余名国内外知名教授和专家担任硕士生导师、名誉校长、客座教授、名誉教授。
59年来,几代名医名家倾囊相授,潜心育人,培养了6万余名中医药专门人才,有的植根云岭,造福桑梓,有的远涉重洋,光大中医,涌现出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何梁何利奖获得者朱兆云;旅法中医专家、时空针灸创始人、法国荣誉军团骑士勋章获得者朱勉生;军中国医名师宁亚功;中国中医科学院首席研究员、广安门医院院长王阶;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陈本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2014年度影响力标兵人物王向明等一大批享誉国内外的杰出校友。
学校聚焦民族医药、滇南医药、南药研究三大科研集群,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医药临床评价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各1个,省级创新团队2个,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2个,院士专家工作站9个,院士工作站站点1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8个,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5个。学校学报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推进校政、校校、校地、校企合作,打造“保健品化妆品第三方检测、临床评价研究、健康产品研发、中医药知识产权战略运营中心”四大平台,弥补云南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科研平台短板。与省药监局共建云南省中医药产业发展研究院、与省科技厅共同设立“中医药联合专项基金”,是云南省中医药政策研究中心,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数据中心云南分中心、云南省中医药数据中心,云南省民族医药保护与产业发展研究基地。
建有世界唯一的中医西学博物馆;2017年7月,国家汉办批准设立“孔子学院总部国际(西学)中医文化推广研究基地”。建有云南省中医药民族医药博物馆,是国家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云南省科普教育基地。
早在1990年就代表中国与西班牙合作办学,建立了“加泰罗尼亚-云南中医学院”,被载入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60年史册。从2007年发起并主办八届“大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交流会”;2015年在老挝开设“中医教育培训中心”;2016年成立“澜沧江—湄公河传统医药学院”,举办首届澜沧江—湄公河传统医药学术交流暨首届国际佤医药发展交流会;2017年获批“中国-缅甸中医药中心” ;2018年承办首届国际哈尼医药发展交流会。在中医西学研究方面独树一帜,已连续举办五届中医西学国际论坛,为“中华文化走出去”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学校先后与美国、澳大利亚、法国、德国、加拿大、瑞士、韩国、泰国、越南、印尼及港台等30多个国家或地区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是云南省中医药国际教育基地、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已成为南亚东南亚区域最有影响力的国际传统医药教育交流合作平台。
欣逢盛世,中医药迎来了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发展时机。中医药上升为国家战略,云南省将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列为八大重点推进产业之首,打造“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昆明被批准设立国家级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建设国家植物博物馆。学校将顺势而上、乘势而为,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健康中国等国家战略,围绕云南三大战略定位,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推进特色鲜明高水平中医药大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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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学校目前设有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康复学院)、中药学院、民族医药学院、护理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信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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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中药学 中医学
开设专业
中西医临床医学 中医儿科学 中医骨伤科学 针灸推拿学 中医康复学 康复治疗学 中医养生学 药学 制药工程 药物制剂 中药资源与开发 护理学 傣医学 医学信息工程 公共事业管理 食品质量与安全 生物制药 智能医学工程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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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云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云南中医药大学。
第二条 学校代码:10680,学校标识码:4153010680。
第三条 学校地址:
呈贡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邮编:650500;
白塔校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塔路88号,邮编:650011。
2024年录取的新生在呈贡校区入学就读;2024年录取的预科新生在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云南民族大学)就读。
第四条 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ynucm.edu.cn/。
第五条 办学类型: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学校是云南省省属重点高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的多层次学历教育资格。
第七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八条 学制:各专业的基本学制由国家统一规定。我校实行基本学制基础上的弹性学制。
第九条 颁发证书:符合学校毕业条件者,颁发云南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学院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实行按专业招生。可通过云南中医药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www.zsb.ynucm.edu.cn)查询专业介绍及其它信息。
第十六条 预留计划:我校不设置预留计划。
第十七条 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首次投档的考生;若首次投档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对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第十九条 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按照“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对已投档到学校的考生,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依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按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及上述四项成绩均相同的,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在调剂考生队列中,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各专业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关于印发
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的要求又无法调剂到其它专业的作退档处理。
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根据《关于印发
一、考生患有《体检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我校不予录取;
二、考生患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的,我校不予录取;
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或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者,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傣医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康复治疗学、护理学、制药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中草药栽培与鉴定、生物制药、智能医学工程等专业不予录取;
四、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者,我校不予录取;
五、残疾考生慎报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傣医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护理学专业;
六、身高低于1.65米的男生和身高低于1.58米的女生慎报护理学专业。
第二十二条 所有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均无加试要求。
第二十三条 我校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无其它语种教学条件,大学英语为必修课,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我校时需慎重考虑,避免入学后因英语成绩不合格影响毕业。
第二十四条 认可各省级生源地的政策性加分。
第二十五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选考科目规定和录取原则,按照改革省份有关规定和我校设定的科目要求与录取规则执行。
第二十六条 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学校招收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按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培养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到定向单位报到就业,不能报考研究生。
第二十七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本科班”及其他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我校“专升本”招生专业招收云南省高等专科学校相关专业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录取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经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备,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学校按学生学年制学费标准收取学费,毕业离校时按照经报备的收费管理办法结算,多退少补。
各专业学年制学费标准按云南省发改委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具体如下: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傣医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康复治疗学、护理学、智能医学工程等专业为5000元/生/学年;医学信息工程、制药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制药等专业为4500元/生/学年;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为4000元/生/学年。
第三十条 呈贡校区学生公寓为6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呈贡校区普通宿舍8人间(房间内带卫生间及洗漱间),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50元/生/学年。
第三十一条 学费、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为准。
第三十二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收费标准为1400元/生/学年(实际收费按云南省物价局当年核定标准执行),由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云南民族大学)收费。
第六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三十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各类助学金。我校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成绩优异者可以申请获得各类奖学金。我校每年拨专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或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第三十四条 各类资助项目可登陆学生处网站(http://www.xsc.ynucm.edu.cn/index.shtml)及与通知书一起发放的《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进行查询。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学校加强招生信息公开,有关招生政策、录取结果等将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或学校官方网站及时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第三十七条 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不作任何录取承诺,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构成学校对考生及家长的要约或者承诺。
第三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云南中医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是学校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5918263。
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邮编:650500
咨询电话:0871-65918999 19987753163 19987753162
监督电话:0871-65918263
E-mail:zsb@ynucm.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