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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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位于人文底蕴深厚、自然风光秀丽的江西省九江市。学校创办于1960年,前身为九江船舶工业学校,先后隶属第一、第三、第六机械工业部和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1994年成为全国首批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试点学校,1999年由原国防科工委划转至江西省人民政府管理并升格更名为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建校以来,学校秉承“德行大道、技承天工”校训精神,弘扬船舶军工办学优良传统,坚持植根船舶、立足江西、面向世界,强化党建引领,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增强适应性和贡献力,走出了一条服务中国船舶工业和江西经济社会的特色发展之路。2003年通过全国首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全国26所);2004年被财政部确定为“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基础实验室院校”;2007年成为全国15个重点建设的“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同年被财政部确定为“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院校”;2010年建成“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100所),同年被评为“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2014年成为江西省首批联合培养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试点院校;2018年成为江西省重点支持的“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200所),同年成功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全国56所)。2023年1月,省政府明确将“九江职业技术学院”设立为“江西职业技术大学”列入《江西省“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规划》,4月,通过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揭开了新时代学校人才培养的新篇章。先后荣获“全国高职院校育人成效50强”“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资源50强”“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等;先后获评“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第三批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连续十届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西省文明单位”称号,获评“第一届江西省文明校园”,荣获江西省“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建有十里、濂溪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700余亩。校园环境优美,条件优越,十里校区布局规整谨严、磅礴大气;濂溪校区建筑依山就势、古朴典雅。设有8个二级学院、4个教学部,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万余人。建有1个工业工程中心、1个生产型工程训练中心、3个产教融合发展基地和316个专业实验实训室,其中,有5个国家示范专业实训基地、3个中央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国家紧缺人才培养基地、25个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实验室、15个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实训基地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04亿元,图书资源总量230万余册,总资产逾15亿元。
学校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被江西省委确定为“职业院校领域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先行先试单位”。现有专任教师1006人,拥有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2个,全国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培育基地1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1个,省级大师工作室6个,“双师型”名师工作室4个;拥有国家级人才、国家名师、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国家数字校园建设突出个人、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青年井冈学者、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教学名师、省首席技师146人次,建成了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的高水平“双师”队伍。
学校全面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不断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人才培养体系。形成以船舶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为主要特色,大数据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等多门类协调发展的十大专业群,现有招生专业53个,建有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国家示范专业5个、国家骨干专业7个、教育部提升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专业2个,全国装备制造类示范专业点2个,国防军工特有专业8个,全国机械行业特色、创新专业5个,与东华理工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专业9个。主持建成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6项、省级教学成果奖46项;获评全国优秀教材一等奖1项、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16本,国家级精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2门。牵头与行业龙头企业共建职教集团2个、产业学院4个,实施3个国家级、7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以及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等370余家单位合作建立了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和就业基地。近五年,学生在国际、国家级、省级大赛获奖1400余项,其中国际、国家级一类赛特等奖一等奖20余项,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连续多年稳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涌现了一大批“中船重工首席技能专家”“全国技术能手”“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等科技人才和创业典型。
学校大力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发展,建有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全国内河船员教育和培训基地等一批国家级、省级科研技术平台和培训基地,获评“省级船舶工业人才培养基地”“省级航空产业产教融合育人示范基地”“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省级大学科技园”“省级工匠学院”等。社区教育连续7年荣获全国“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学校坚持对外开放办学,服务“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与10个国家及地区的40所院校机构建立了教师交流、学生交换、学分互认等友好合作关系,入选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联盟首批成员单位、金砖国家职业教育联盟中方发起单位、国家PathPro项目院校、“中国-东盟”双百职校强强合作旗舰计划,获评“世界职业院校与技术大学联盟(WFCP)卓越奖”“中泰职业教育合作突出贡献奖”“中德职业教育与产教融合合作示范项目”等国际化奖项24项。
迈入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加快“登高”“升级”步伐,高质量建成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高标准创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奋力朝着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水平综合性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阔步前进!
院系设置
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船舶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财会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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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现代测控工程技术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新能源汽车工程技术 船舶智能制造技术 物联网工程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建筑室内设计 建设工程管理 电子商务 建筑工程技术 机电一体化技术 轮机工程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工程造价 动漫制作技术 人力资源管理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模具设计与制造 船舶动力工程技术 船舶工程技术 数控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 电气自动化技术 市场营销 空中乘务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现代通信技术 大数据与会计 航海技术 船舶电气工程技术 工业机器人技术 无人机应用技术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工商企业管理 园林工程技术 新能源汽车技术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商务英语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 现代物流管理 计算机网络技术 软件技术 物联网应用技术 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德合作班)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加合作班)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云计算技术应用 大数据技术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智能焊接技术 金融服务与管理 飞行棋数字化制造技术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艺术设计
江西职业技术大学奖励资助
学校已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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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江西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正选拔、公平竞争、公开透明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江西职业技术大学(原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标识码:4136011785
第五条 学校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前进东路881号(濂溪校区),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十里大道1188号(十里校区),邮政编码332007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第八条 学校主管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
业务主管单位:江西省教育厅
第九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文化与思想品德等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职业技术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及本校办学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下同)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安排、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安排分省招生计划,一次性安排到位,不预留机动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在录取阶段,学校可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和各专业实际办学条件,对相关专业计划进行适度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等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进行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对于同分考生,按照生源省份提供的位次顺序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未提供同分位次,则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实行高考制度改革的省,在遵守生源所在地招生录取政策的基础上执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符合加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艺术类(美术)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以及投档、录取规则,按生源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第五章 助学措施
第十九条 学校已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第二十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江西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本科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船舶智能制造技术、新能源汽车工程技术学费每年4120元,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现代测控工程技术、物联网工程技术学费每年4350元。高职普通专业学费每年5000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加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每年12000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德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每年8500元。
第二十三条 根据不同住宿条件,住宿费每年600-1000元。
第七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四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八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92—8262600 8177701 8177702
传 真:0792—8175010
电子邮箱:jvtczb@163.com
学校网址:https:// www.jvtc.jx.cn
招生网址:https:// zsw.jvtc.jx.cn
第二十七条 学校纪委监督检查室负责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黄老师
监督电话:0792-8262289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所有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的规定为准。